根据(第十章附则 第九十九条)《食品安全法》中所称的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我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今天上午(5月27日)在东湖广场举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将就《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联的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解答咨询,欢迎广大市民前去参加。
主持人:《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分段监管原则。实施后,你们在此方面的主要职责分别是什么?
(食品药监局答):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监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监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卫生局答):《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国务院卫生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同时,《食品安全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具体的部门职责分工最后还需由政府确定。
(工商局答):《食品安全法》在2009年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6月1日起施行。该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其中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工商部门主要承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有:一是依法为取得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品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二是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流通领域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三是对食品广告进行监管,查处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等;四是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召回制度;五是及时受理、核实、处理、移交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六是依法查处在流通领域中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预防和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等。
(质监答):《食品安全法》第五条第二款中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监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目前未见对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做调整。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机编办[2005]131号)的规定: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取缔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行为,并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前店后厂”类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以质监部门为主,工商部门配合。
(食品药品监督局答):《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卫生到安全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我们每天吃的米、肉和菜,以及面包等,总体是比较安全的。但是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么多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我们认知水平提升了,如果出现问题能及时发现,提高警惕;另一方面,因为现在现代化通讯发达,如果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马上通报。所以表面看来,好像安全事故多了,其实是少了。劳小姐提到面包的问题,提得很好,市民可以向分段管理的有关部门投诉,如生产环节的问题能找质量监督,在售卖现场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我们有关部门会积极为市民排忧解难的。
(工商局答):对流通领域经营食品的安全监管,我们工商部门主要是通过以下几方面监管:第一方面是定期不定期地实施现场检查,我们叫做日常巡查。一是查经营资格,检查食品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备,有否亮照经营;二是查进货票证,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验、验收的责任,是否向供货商索取有关的资质合格证明;三是检查经营的食品是否有资质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有以假乱真,是否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四是查包装的标识,有否厂名、厂址等;五是查商标广告,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误导的成份;六是查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第二方面的监管是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检验。第三是查阅、复制有关联的资料进行监管,如食品经营人员的健康许可证,通过这一些监管来落实监管责任。四是通过查封、扣押有关的食品,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场所。我们还责任处理食品安全伸诉、举报,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受理,工商部门的12315举报热线是全天受理的。
(食品药品监督局答):莲子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市民在购买时发现有问题,可以当场向经营者提出退货要求,提醒商家不能售卖。也可以向我们投诉。
杨先生:在乡下买的花生油比商场的桶装花生油香,那么桶装花生油是不是纯度不够,江门市有没有正规的花生油厂。
(质监答):目前我市取得花生油生产加工许可证的企业共有40间,这一些企业质量较为稳定,未发现有严重的质量上的问题。你提到土制花生油比较香的问题,花生油生产榨油后,要经过过滤,除去一些杂质,比如黄曲莓素对人体有影响,除去杂质后,香味可能受影响,但食起来会更安全。我建议杨先生买有证的公司制作的花生油。
李小姐(短信):端午节快到了,个体小食坊售卖的粽子质量有没有保证,如果不幸买到变质的粽子怎么办?
(工商局答):我们提议消费者建议还是不要在零星的、流动的堆档买粽子,如果有质量上的问题很难追究和索赔。建议到有经营资质和证照齐全的超市和商场买,如果有质量上的问题可以追究和索赔。
梁小姐(短信):自己开的早餐店,服务许可证月底到期,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换新证如何换?
续期换证按照原来生产许可证颁发的有关要求进行续期,只要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符合场地检测要求,符合生产许可证发放的标准,我们会及时为企业续发生产许可证。
建议消费者购买桶装水要买有QS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青苔不一定在出厂过程中有,如果用了一段时间,饮水机摆放的地方有阳光照射,或者接触到空气,细菌遇到水里的矿物质就会长成青苔。建议消费者不要把饮水机摆放在有阳光直射的地方,保存环境温度要适宜,同时不要饮用过长时间。如果买的时候已经有问题,就不能买,并向商家提出或同我们联系。我们对桶装水的监管非常严格,目前未发现不合格的桶装水在市场销售。市民对桶装水有什么问题能及时同我们联系。
主持人: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卫生行政部门不再向企业颁发卫生许可证。你们今后将从哪些方面对食品安全进行管理?
(卫生局答):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不再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颁发卫生许可证。今后主要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从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并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等方面开展工作。
也就是说,以前是只要做好本部门的监管工作就行了,今后如果承担综合协调职责后,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综合、协调,任务将更加繁重,责任将更加重大。
(食品药品监督局答):1995年10月30日,我国《食品卫生法》开始实行。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从“卫生”到“安全”,两个字的改变,表明我国食品安全从立法观念到监管模式的全方位重大转变。新颁布《食品安全法》呈现以下八大亮点:
一是明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对实行分段监管的各部门的具体职责进一步明确。明确地方政府责任。二是确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三是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是强化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江门市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共1364家,食品销售单位26685家,餐饮单位9296家。如此大量的生产经营餐饮单位,光靠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是“管”不出来的,只有当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真正承担起应负的责任,主动把住安全关时,我们的食品安全才有保障。
还有就是:五是食品添加剂须安全可靠、六是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七是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八是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钟先生:进口食品有什么标准?家庭日用品的质监标准问题,本人是企业主,企业认为标准太多。
(质监答):进口食品由检验检疫部门把关,质监部门负责国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于加工日用品的质监标准问题,塑料加工如生产塑料杯,要按《食品安全法》有关卫生标准进行生产,如果生产塑料桶,则按一般的塑料生产标准进行生产。所以不能统一一个标准,具体要看你的公司制作什么产品,找相关的咨询部门了解。我们质监部门对行政上的标准的备案、索取是免费的。